注意!海关新要求:报关单境内目的地和境内货源地不可填报“xx省/直辖市/自治区其他”

2024-11-25 16:55:03

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2024年11月21日更新

01

系统更新内容

根据海关总署业务部门要求,对货物申报系统功能进行优化,具体内容如下:


1、针对量小价高商品增加申报数量核对提醒。


2、针对目的地(指进口报关单境内目的地)/货源地(指出口报关单境内货源地)为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其他地区申报内容增加确认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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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海关核查及单一窗口提示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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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单一窗口阻止级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