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背景下您必须了解的信保ABC

2020-10-16 16:59:25
近日,英国,法国,西班牙等许多国家都出现了疫情反弹的现象。法国单日新增确诊破2万例,再创疫情来的新高。西班牙首都马德里再一次采取了封城的措施……


海外第二波疫情爆发,让出口企业变得更加忧心。笔者最近在走访客户时,遇到部分常年无出险,甚至疫情期间也没出险的客户有这样的顾虑:万一因为疫情再次爆发出险了,手上单据是否备齐?是否符合信保公司的理赔要求?
 
的确,面对目前还在蔓延的新冠疫情和复杂多变的外部形势,即使这段时间身边已经有那么多信保的朋友获得大量赔款,但是没有赔付经历的朋友们还是会担心。
 
那么,如何解决这个顾虑?笔者结合近期走访的情况,梳理了出口企业在日常操作中经常遇到三个盲区:


第一:买方认清楚了吗?

 

面对五花八门的买家,出口企业常常面临多重困惑。
 
一是主观不告诉。国外买方总是自带优越感,下单时不明确自己的下单主体公司,订单上经常没有准确而详细的名称和地址,仅出现公司或集团的个别字样;看似实力强大的集团公司可能用一个资信较差的子公司来下单;甚至买家公司主体变更后,相同人马仍然通过之前的邮箱地址来沟通订单细节,各种迷之操作使出口企业容易混淆交易对象。
 
二是客观上认不出来。全球化采购的浪潮下,企业经常要面对买方合同、资金、物流三者分离的情况,买方通常是从全球采购的ERP系统直接发出订单,订单上可能体现有不同的PARTY,包括买方、中间人、收货方、收票方、佣金商等等。由于主体众多,有些企业难以识别出真正的合同买方,导致投保主体错误。
 
三是冒用其他公司名义下单。全球经济下行的大背景下,越来越多的诈骗团伙利用国际贸易上时空分离的机会实施欺诈,主要表现为第三方冒用买家的名义来下单,时常出现在首次交易中。
 
面对以上三个盲区,建议大家要从单据入手,结合贸易背景,利用信保资信调查,找准实际交易买家。特别要关注报告显示的企业注册号,一般情况下注册号是唯一的,对于复杂的集团买方,可以根据注册号信息识别集团买家的下单主体。除了注册号以外,税号及买方负责人联系方式可也作为参考,企业可以将这些信息与现有的交易情况再进行比对核实,甄别交易对象。如果贸易中有中间人存在,需要核实中间人的身份,必要的时候直接和买方确认贸易真实性,避免落入诈骗方的陷阱。

 

第二:保险责任生效没?

 

信保公司的保单一般是从“出口”以后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出口”在不同保单类型中有不同的定义。在现行的4.0短期险综合险保单中,保险责任的起点需要同时满足货物交付(或提供服务)并且按照规定办理报关手续,而中小企业保单和小微信保易保单则一般是从报关出口日开始承担保险责任,企业需要根据不同的保单类型判断投保的起点。
 
再来看看买方限额的生效条件。为了支持企业抢抓订单稳出口,信保公司在业务实践中可能根据不同贸易情况的创新批复了一些附带生效条件的限额,例如为了保障一些特殊信用证的交易适用于LC加保OA的买方限额,带部分预付款或者部分开证条件合同交易的买方限额,买方自身信用不足要求第三方给予担保交易的买方限额等,这三类交易都需要企业特别关注下实际贸易过程中能否达到限额的特别生效条件。


第三:贸易模式保全了吗?

 

这个问题就要请您一定要看看手上保单的类型了,明确下您手上的保单是短期险的综合险保单,中小企业保单还是小微信保易保单?
 
现在国际贸易中的代理模式十分常见,如果您投保的是综合险保单,那么截至今年5月,厦门信保的综合险保单条款已经全部升级为4.0版本,只要货物或服务出口真实、合法,贸易合同可由被保险人(保户)直接签订或委托代理人签订。但是如果您投保的是中小企业保单,您就要考虑代理模式是否在保单里面做了批注,就要把各种形式的代理向我们公司申请完整;如果您原来是投保小微信保易保单,那就无法加具类似批单,如果您这样的代理业务模式就要及时的向信保申请转为中小企业保单或者综合险保单。
 
浅谈信保保单的三类基本问题后,大家可能会感叹信保有点复杂。其实,国际贸易是贸易的高端业务,国际贸易的专业化也让信保伴随了专业化的属性。“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国际贸易企业要具备风险知识,有专岗人员和配套制度,也要跟拥有专业客服队伍的政策性保险公司合作,才能全面保障自身的信用风险,做大做强自身业务。
 
同时,作为信保公司的客户,大家不用太担心,针对这些普遍遇到的问题,我们也开始整理各种操作提醒和风险案例,即将陆续推送,欢迎大家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号文章,定期参加我们的标准化培训,随时联络我们的客服团队咨询各类投保问题。

 

特别说明: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读者在实务中根据具体情况独立判断。据此决策引起的任何风险和法律责任,由读者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