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返慈人员能进小区吗?会被隔离吗?慈溪市的规定来了!

2020-02-14 09:09:43

慈溪市疫情防控期间

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措施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严防疫情输入和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现就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提出十七项措施。

一、房东责任

(一)对符合租赁条件的,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拒绝出租;同时,不得将房屋新出租给高风险地区人员(经核实已解除医学观察的人员除外),不得群租。


(二)对来自高风险地区的流动人口,未返慈的,一律通知其延迟返慈;已返慈的,一律凭本市卫生健康部门出具的《解除医学隔离观察证明》入住、就业。


(三)对居住在村(社区)的流动人口,一律询问14天旅居史及接触人员,并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对居住在企业指定场所的流动人口,必须当天向属地派出所、村(社区)报备。


(四)对发现居家观察的流动人口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及时向村(社区)、派出所汇报。

二、流动人口责任

(五)所有在慈的流动人口,必须如实报告近14天内居住史、旅居史、接触史等情况,并签订承诺书(详见附件1)。


(六)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规定,主动配合做好医学隔离观察。


(七)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的,第一时间向村(社区)、企业报告,按规定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治疗。

三、用工单位责任

(八)为员工出具工作证明,并陪同其到居住的村(社区)报备。


(九)用工单位中的流动人口在尚未租赁房屋期间,用工单位要为需要进行居家观察的人员提供指定场所。


(十)必须落实用工单位员工宿舍。用工单位员工个人确实无法落实住所的,用工单位要积极对接属地有关部门,帮助员工落实好房屋租赁,并协调落实疫情管控措施。


(十一)确定专门工作人员,联系解决员工居家健康观察期间实际生活困难,并实时掌握员工健康状况。

四、属地责任

(十二)镇(街道)、村(社区)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拒绝流动人口租赁房屋。


(十三)对已租赁、已落户、已购房的流动人口,不得视为外来人员限制其出入村(社区),按照本地居民疫情管控措施,由村(社区)发放通行证(通行证由市防控办制作)。


(十四)根据区域疫情风险等级,对流动人口落实高、中、低三类风险管控措施(详见附件2)。


(十五)组织基层干部、网格员、流动人口综管员等力量,主动上门加强对租赁房屋的检查巡查,指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协助企业解决居家健康观察期间实际困难。


(十六)做好群众教育引导,及时排查、化解因房屋租凭引发的矛盾纠纷。


(十七)对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附件1: 

区域疫情风险等级相应管控措施

经疫情防控专家分析研判,以地市为单位将复工人员疫情输入风险分为高、中、低三类地区,分类做好风险管控。


一、高风险地区人员:湖北、温州、深圳、广州、台州。提前告知其推迟返慈时间,等疫区解除、疫情稳定后方可返慈。对特殊情况已经到慈的,必须严格落实不少于14天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


二、中风险地区人员:长沙、信阳、南昌、杭州、南阳、合肥、郑州、岳阳、驻马店、阜阳、成都。实施14天居家健康观察。


三、低风险地区人员:除高、中风险地区以外的其他地区。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


有高风险地区旅行史、生活史、接触史的人员,与其他地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均按照高风险地区人员落实疫情管控措施。


附件2:

疫情防控期间居民法律责任告知书

根据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为进一步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措施,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现就疫情防控中居民法律责任义务告知如下:

一、如您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主动告知居住地村(社区)工作人员:

(一)近14天内流行病学史(湖北、深圳、广州、温州、台州等疫情严重地区的旅居史、生活史、与当地人接触史)。


(二)近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湖北、深圳、广州、温州、台州等疫情严重地区的发热咳嗽患者。


(三)身边有多名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


(四)其他可疑不适症状。
二、主动配合村(社区)做好以下疫情防控措施:

(一)主动配合所在村(社区)做好凭证进出、体温检测等封闭式管控工作。


(二)出入公共场所一律佩戴口罩。每户家庭(居家健康观察家庭除外)每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其他家庭成员除疫情防控、生病就医以及急需工作以外,尽量减少外出。


(三)一律不串门、不集聚。


(四)居家健康观察对象一律不得外出,实行硬管控。


(五)“红事”一律停办,“白事”必须从简,并报村(社区)备案,(社区)干部全程参与管理。


(六)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一律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必须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


(七)遵守国家、省、市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严禁散布谣言,谎报疫情。对违反有关防控规定的,依法追究责任,从重从快处罚。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只要我们携起手来,坚定信心、科学防范,一定能够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慈溪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疫情管控组

2020年2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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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

以上告知事项我已全部知悉,愿意服从、配合。如有故意隐瞒病情,造成疫情传播,或拒不执行防控措施的,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               身份证号:                   

居住地址:                 手机号码:                  



来源   慈溪市防办  慈溪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