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美国对中国、越南、马来西亚启动双反调查!涉100亿中国出口产品!
美东时间2026年5月21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来自中国、马来西亚和越南的固定式及便携式空气压缩机启动反倾销(AD)和反补贴(CVD)调查。
美国商务部网站公告 涉案产品范围: 涉案产品为固定式(stationary)和便携式(portable)空气压缩机,具体包括: 类型:电动、燃气驱动、电池驱动。 泵类型:含油或无油往复式泵。 驱动方式:直驱(direct drive)或皮带驱动(belt driven)。 压力容器:集成式,容量范围:电动/燃气驱动:4-80加仑。电池驱动:1-30加仑。 功率范围:373瓦(0.5 HP)至22.37千瓦(30 HP)。 其他:本命令的适用范围具体包括成品、半成品(unfinished,需要额外贴标、包装等),以及与配件(如软管、接头、工具包、钉枪等)成套进口的产品。但如果此类配件或其他产品与空气压缩机分开进口,则不属于本命令的适用范围。
排除项:
旋转式压缩机、动态压缩机、无集成储气罐的充气机。
涉案产品的HTSUS编码:8414.80.16.15、8414.80.16.25、8414.80.16.35、8414.80.16.85
倾销幅度指控:经美国商务部初步审查后的指控倾销幅度
补贴幅度指控:三国均被指控获得“高于微量(above de minimis)”的补贴,具体税率暂未量化。 指控幅度虽然不是最终税率,但它是重要参考,实际税率很可能接近或等于指控幅度。以往案件中,最终税率会比指控的低一些,但也有部分企业被判很高,甚至全额。 最终总税率 = 反倾销税 + 反补贴税。一旦作出肯定性最终裁定,税率就会长期生效,除非复审取消或修改。 美国是中国压缩机出口的最大单一目的地。根据统计数据,2025年,中国出口至美国的空气压缩机规模约为14.7亿美元(约100亿元人民币),占中国压缩机总出口额的17%左右,中国压缩机出口均价为51.08美元/台(约347元/台)。 此外,越南2025年出口额约8100万美元,同比增长42%。 空气压缩机是哪些产品? 空气压缩机通过提供压缩空气来驱动气动工具、充气、喷涂等。压缩空气清洁、安全、易控制,广泛应用于工业和日常场景。 典型产品有:电动充气泵(给轮胎、气垫床、篮球等充气用)、气动工具(如钻机、扳手、钉枪等)、工业用的喷涂/清洗/吹尘等压缩机、包装/食品加工中的气动控制,以及小型DIY空压机等。 初步产业损害裁定预计2026年6月15日前作出。如果肯定性裁定,进口商需缴纳现金保证金,最终可能加征反倾销税+反补贴税。若最终加税,将大幅提高出口美国的成本。